为推动全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水平,内江市委、市政府于日前出台《内江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包括综治中心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建设内容、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五个部分。
《实施方案》强调,综治中心建设主要遵循党政主导、综治主抓;部门参与、融合联动;聚焦平安、信息支撑;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因地制宜、务实管用;整合资金、厉行节约六大原则。
《实施方案》提出,以“联动治理”为目标,“9+X”为数据规范,综治数据共享为依托推进建设,动态掌握人、地、物、事、组织等基础信息,整合公安、教育、民政、工商、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计生、安全生产监管、邮政管理等相关业务数据,并进行数据交换、关联比对、实现综治相关数据资源互通共享(基础数据库非涉密部分,存储于内江大数据中心),形成管理力量大整合、社会服务大集中、信息采集大平台、矛盾隐患大排查、社会治安大联防工作格局。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康俊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余毅和市政府副市长蒋学东任副组长,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应急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电子政务办等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内江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暨公共视频监控联网应用推进协调小组。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市综治中心配备应急指挥室、研判分析室、综合办公区、会议室、接待区等相关功能区,办公场地设在电子商务中心A座四楼。为确保市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由市综治办、市政府应急办各派一名负责同志负责中心日常工作。将市网格分流指派中心整体并入市综治中心,通过社会购买服务形式配备工作人员1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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