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江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工作,立足帮扶对象,把握“四个聚焦”,突重点添措施,狠抓法治扶贫工作。
聚焦重点领域。围绕“发展生产脱贫一批”,积极预防侵犯小微企业、自主创业者等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保障贫困人员依靠当地资源就地脱贫;围绕“异地搬迁脱贫一批”,积极预防搬迁资金发放、安置区建设、搬迁群众就业等环节的职务犯罪,切实维护搬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围绕“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积极预防退耕还林还草、重大林业生态、受污染耕地水源修复等工程中的职务犯罪,加大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围绕“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积极预防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尤其是改善贫困地区教育条件过程中的贪污挪用、失职渎职犯罪;围绕“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积极预防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领域的职务犯罪,真正让贫困人口享受到社会保障兜底。
聚焦重点环节。始终把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作为重点,积极预防侵占支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救灾救助资金、生活保障资金等职务犯罪,确保各类扶贫资金安全使用;积极预防特色产业脱贫、劳务输出脱贫、资产收益扶贫、“互联网十”扶贫、关爱服务体系中的职务犯罪,确保各项扶贫政策项目真正惠及贫困地区;积极预防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中的职务犯罪,确保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顺利开展。
聚焦案例剖析。利用近年来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对频发领域进行集体“会诊”,综合运用专业预防措施,提高预防成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会,对制度建设提出具体要求;邀请困难群众参加社保领域剖析会,对管好、用好社保基金提出恳切希望;邀请法律业务专家在医疗卫生、农林畜牧系统剖析会上做针对性较强的法律知识讲解,解决法律盲点和困惑。
聚焦建章立制。充分发挥职务犯罪预防职能,为惠民扶贫工作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和建议,帮助建立健全扶贫工作的规章制度,与扶贫局和乡镇开展廉政共建活动,对扶贫工作中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时可能出现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行为,做到主动沟通、提前预防,努力从源头上防腐;对于已发生职务犯罪的单位,帮助分析原因、制定对策,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促使相关项目建设单位引起重视和认真整改。资中县检察院在扶贫领域中查办洪灾补助贪污案、危房补助贪污案、畜牧系统受贿案、红豆沟村贪污洪灾补助案中,预防部门及时介入案件,深入办案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查找在工作程序、日常管理、资金流动、监督机制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并帮助制定整改措施,起到了查处一案、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