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隆昌县交警大队联同县教育局、安监局、运管所在县体育场青少年文艺中心召开隆昌县校车安全工作会,对辖区学生接送车驾驶员进行了安全法律法规培训。
会上,交警大队负责人向驾驶员传达了公安部123号、124号令,并对新部令中部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作了详细讲解。随着《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出台,隆昌县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校车驾驶人培训。一是举办专题法制讲座,让驾驶人熟悉校车管理的新规定、新办法、新措施;二是督促学校建立接送车辆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定期为接送车辆负责人及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四是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校车违法整治力度。四部门负责人一致强调,学生接送车承载的是祖国的花朵、家庭的未来,驾驶员从事这项工作责任重大,容不得半点闪失,驾驶员一定要警钟长鸣、认真排查、规范操作,希望所有驾驶人员牢记使命,安全行车,确保乘车学生和行人安全。培训会后,民警对178名驾驶人的驾驶资质进行了审核,对其中21台学生接送车现场进行了临检。
通过此次会议,增强了接送车辆驾驶人和幼儿园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各幼儿园负责人及校车驾驶员都表示将把校车安全问题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保证接送学生、儿童不超员、超速,平安出行,并在讲座结束后,积极与大队签订了校车安全责任状。 |